留言版
回首頁 > 我有話要說 > 留言版

交流道 | 我要留言 |
這是一個開放的園地,如果您對於本中心的工作項目、活動或兒童人身安全議題,有任何的看法或建議,歡迎您留言給我們。 |


留言者 | 陌 |
---|---|
主題 | 失蹤人口撤銷(協尋相關問題) |
留言時間 | 2021-02-07 17:21:52 |
留言內容 | 失蹤人口撤銷未成年能嗎? |
![]() ![]() |
|
---|---|
回覆時間 | 2021-02-08 |
回覆內容 | 陌你好: 根據「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」規定:失蹤人為未滿十八歲人且非主管機關保護之個案,尋獲時應通知原報案人。故而若未成年前往警局進行失蹤人口撤案時,警方是會需要當場通知報案人的。 若陌有未成年離家失蹤相關議題需要找人討論,歡迎來電失蹤諮詢專線0800-049880,將有社工人員與你聊聊相關處理辦法! 敬祝 平安、順心 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