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言版
回首頁 > 我有話要說 > 留言版

交流道 | 我要留言 |
這是一個開放的園地,如果您對於本中心的工作項目、活動或兒童人身安全議題,有任何的看法或建議,歡迎您留言給我們。 |


留言者 | 狀狀 |
---|---|
主題 | 幾歲能撤銷失蹤(協尋相關問題) |
留言時間 | 2020-05-07 13:30:25 |
留言內容 | 我今年19歲是家裡獨子,所以家裡對我期望很高,給我很大的壓力,我受不了搬出來,我爸爸去報失蹤人口,請問我能自己去撤銷嗎?,要去哪裡撤銷呢?,如果我自己去撤銷我爸是不是會到場呢?, |
![]() ![]() |
|
---|---|
回覆時間 | 2020-05-07 |
回覆內容 | 狀狀你好: 看起來對你而言,家裡的關係是很讓人感到相當壓迫的,這種情況真的會想要有空間讓自己喘口氣! 而關於你的提問,根據「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」:若失蹤人滿十八歲以上,於尋獲時應詢問其聯繫原報案人之意願,因之,你是可以自行前往任一鄰近的警局或派出所做撤案的,警方也應尊重你的意願決定是否通知父親到場,但提醒您,即便撤案,爸爸仍是有權利再次進行失蹤人口報案,如此一來一往、反反覆覆的情況,想必對你來說也是會相當困擾,故而在此仍建議您適度地與家人保持聯繫喔~~ 敬祝 平安、順心 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 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