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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者 | 某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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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 | 被報失蹤(協尋相關問題) |
留言時間 | 2019-10-16 14:36:23 |
留言內容 | 你好,我是個未成年被報失蹤人口但現在已滿18歲的高中生,因為家裡一些原因我只好選擇離家出走,可是證件都在爸媽那裡,我想自行撤銷失蹤人口請問該怎麼做?去撤銷的時候會請家長到場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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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時間 | 2019-10-21 |
回覆內容 | 某休您好: 原則上滿18歲可自行至警局/派出所辦理失蹤人口撤案,警方須依失蹤人口意願決定當場或事後通知家長,唯辦理撤案須備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玆證明為本人。 以上訊息供您參考,祝福您 生活順利! 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 上 |